省錢不省時的採購章則

今天是12月29日,約一個月前,所購置的蘋果電腦只工作了不足五天即壞掉,不能開機。供應商支吾一番又與蘋果公司互推責任,結果到今天仍未能順利換一台新機,令工作耽擱了一整個月。

採購章則要求報價,並選價低的供應商,令我不能直接向蘋果公司訂購,否則換新機之事應已火速完成。省下的只是二百元,毀掉的卻是一個月的工作時間。或許上天認為我該放假停工,不管是否願意,也只好照辦了。